主动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信息
1. 医院概况;
2. 依法执业,技术准入、人员资质信息,学科建设、教学任务;
3. 医院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4.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投诉电话、医疗服务投诉信箱;
5. 与本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院名称、支援本单位的专家信息.
(二)向患者公开信息
1. 医院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
2. 服务价格及收费。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病人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提供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3. 各类便民措施,服务流程等。
(三)向职工公开信息
1. 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2. 医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3. 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情况,大宗物资和药品采购情况;
4. 医院财务预、决算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 医院劳动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方案,职工收入内部分配方案;
6. 医院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任用情况;
7. 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 医院的职工有违法、重大违规等行为按医院有关奖惩条例处罚并公示;
9. 职工各类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其它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10. 医院的人才培养、引进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方案及执行情况;
11. 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述职评议以及结果;
12. 其它认为需要公开的事项。
公开形式
(一)向社会和患者公开的部分;
1. 在门诊、住院部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
2. 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 在门诊、住院部大厅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
4. 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二)对医院内部公开的部分;
1.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 职代会闭幕期间,主要通过院务会、职代会主席团会议、院周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 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通过文件、手册、医院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4. 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簿等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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