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医院,就其灭火器维修检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金寨县人民医院灭火器维修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JZXRMYY-MHQ-20200726
1、项目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我单位现有灭火器约570个,生产日期为2010年至2016年不等,有效期为2019年至2020年不等,部分2010年以前生产的灭火器已到报废期限(数量以实际检测发生量为准)。为了消除我单位的安全隐患,我院对所有灭火器进行年度检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金寨县人民医院;
2.2 项目名称:金寨县人民医院灭火器维修检测项目;
2.3 项目编号:JZXRMYY-MHQ-20200726;
2.4 项目地点:金寨县人民医院老院区;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2020年8月;
2.6 招标范围:全院灭火器材维修检测;
2.7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 质量标准:按照《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手提式灭火器》(GB4351.1-2005)、(GB4351.2-2005)、《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GB 4066.2-2004)、《二氧化碳灭火剂》(GB4396-2005)、《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05)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 项目预算:1.6万元人民币。
3、资格要求:
3.1销售、维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行业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检测条件;
3.2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3销售、维修单位应经灭火器材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检测业务,并提供授权书;
3.4报名单位须具备安徽省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消防设施销售维修检测),且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报名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报名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报名单位对上述报名单位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我单位提出异议。
4、报名:
有意报名单位请于2020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31,每日8:00时-11:30时,13:30时-17:30时(北京时间)当面或电话联系报名;
5、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函在2020年7月31日下午15点30分前,递交金寨县人民医院总务科(行政楼三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地点:金寨县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新 电 话:0564-70539307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河路45号